駿馬奔騰慶新春 爆竹煙火安全「馬」虎不得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火災預防科 發稿日期:115年2月17日 聯絡人:火災預防科科長曾東和 聯絡電話:27297668轉6100 駿馬奔騰慶新春 爆竹煙火安全「馬」虎不得 即將迎來 115 年馬年春節之際,施放爆竹煙火是國人傳統「除舊歲、迎新年」的慶祝方式,象徵「馬到成功」與蓬勃生機。然而,爆竹煙火含有火藥成分,施放不慎極易釀災。為確保市民能平安歡慶佳節,消防局特別整理「爆竹安全指南」,呼籲民眾在追求熱鬧的同時,安全絕對不可「馬」虎。 一、 認明標示與正確施放,違者「馬」上受罰 消防局強調,購買爆竹煙火時,必須選擇貼有「內政部委託認可標示」的合格產品。施放時應嚴格遵守產品包裝上的說明,特別是不同種類的「安全距離」: 二、 嚴禁施放地點,守護古蹟與安全 為維護公共安全,下列場所及基地範圍內嚴禁施放任何爆竹煙火,若違規施放,將面臨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三、 守護「小馬」平安:兒童施放規範 為確保兒童安全,家長及販賣商應遵守法規,切莫「一馬當先」觸法: 四、 平安六守則,馬年行大運 消防局莫懷祖局長表示,春節是合家團圓的時刻,呼籲市民朋友可以「電子爆竹音效」取代實體燃放(下載連結:消防局網站https://reurl.cc/M6MK14或內政部消防署網站https://reurl.cc/A42YaQ),不僅環保、省錢,更能維護鄰里寧靜。 祝福全體市民馬年馬尼多多,龍馬精神,歲歲平安。
115-02-17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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