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消防分隊長陳子喬當選臺北市政府「107年度廉能楷模」
發稿單位:政風室 服務於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光明分隊分隊長陳子喬,當選市府107年廉能楷模,分隊長陳子喬為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畢業,於民國103年通過消防三等特考後,分發至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服務,對於能獲選107年度廉能楷模,表示萬分榮幸,並對長官的愛護及指導表達感謝,未來亦將秉持依法行政、服務市民的理念,戮力從公。 分隊長陳子喬至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服務將近5年,歷經火災預防科組員、石牌消防分隊分隊長及光明消防分隊分隊長等職務歷練。陳分隊長在外勤單位擔任主管一職,除了推動轄內的勤業務正常運作、持續進步外,面對將近二十多位分隊同仁,不論是公務或是個人生活,都力求能夠秉公處理及事事關心。在這樣的自我要求及壓力之下,陳分隊長仍能在公務之餘,不斷提升並精進自己的體能及專業救災技能,並已通過臺北市消防局辦理的救助訓及相關專業訓練。 分隊長陳子喬當選廉能楷模事蹟,係因於107年2月6日業者為感謝本局平時對飯店消防安全檢查指導之辛勞,由飯店副理致贈禮盒7袋;陳分隊長當場婉拒退還,惟飯店副理表達不勝感激之意且堅持贈送,當下退還困難遂先行收下,並隨即通報第四大隊及政風室受理登錄。後於同年月9日由陳分隊長率小隊長及責任區同仁親訪業者,表明分隊明確落實相關業務係為提升各場所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且應有廉潔之風範,委婉將禮盒全數退還業者。本次受贈財物事件因依本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處置妥當,且維護本府優良公務文化,而獲得本次市府廉能楷模表揚。 消防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分隊長陳子喬平時管理外勤分隊勤業務能秉公處理,以身作則,積極任事,面對外界餽贈,亦能依本府廉政倫理規範妥適處理,其廉潔之精神,不僅有效提升市府及消防局廉潔形象,更樹立消防人員清廉典範,足堪為當今公務人員表率。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新聞稿
發稿時間:107年4月30日
聯絡人:科員曹又丹
聯絡電話:(02)2729-7668轉6623臺北市消防分隊長陳子喬當選臺北市政府「107年度廉能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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