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召募救護義消!歡迎踴躍報名
115年召募救護義消!歡迎踴躍報名 報名連結在下方 報名後記得電傳面談表&個資同意書至ab3033@gov.taipei (一)召募對象: 1、符合「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4條及第6條規定。 2、具備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以上合格證書,且證照有效期限在115年12月31日(含)以後。 3、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4、具有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意參與救護及相關工作者。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止。
上版日期
115-02-13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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