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極端氣候之災害環境變遷及社會脆弱度的提升,國內災害規模及頻率有增加趨勢,爰行政院推動建立災害防救專責幕僚人員任用機制,深化災防專職體系與發展,提升各機關專職人力普及率,達成強化育才與留才目的。為推動職系發展,行政院召開協商會議取得各級政府之推動共識,後續由考試院於109年核定施行增設「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請各單位評估員額開缺時,可規劃調整晉用或新增員額增列該職系人員,用以提升各單位防救災專業能力及跨域整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