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金龍獎獲獎人員 李明義
義消第四大隊副總幹事李明義,於民國82年加入本市義消團隊, 平日堅守崗位,默默奉獻、嚴謹律己,為 一、108年6月17日協勤福國路火災勤務,副總幹事李明義擔任義消士林中隊帶隊官,立即前往火場後側協助周界防護,防止火勢延燒,及派員協助車輛交通管制工作,並指示義消社子分隊車輛佔據消防栓中繼水源與前方車組保持救災水源不斷,於火勢撲滅後協助清理火場,完成後收拾裝備器材圓滿完成此次協勤任務。 二、108年2月13日協勤文化大學火災勤務,到達現場後,向現場指揮官報到,依指示之任務在火場協助周界防護,並協助疏散民眾,於火勢撲滅後協助清理火場,完成後收拾裝備器材,奉指示歸隊待命完成此次協勤任務。
人熱心服務認真負責,自投身義消工作以來,對於各種協勤救災、訓練均身先士卒全心投入,協勤各項救災、演習、防宣、山難協尋勤務等皆盡心盡力完成任務,一直以來都秉持一日義消、終身義消之精神,從未鬆懈,平日積極投入各項災害搶救及教育訓練等勤業務,深獲各級長官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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