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鳳凰獎名單
出身單親家庭,家母初中畢業,個性爽朗樂天,故 79 年股市衝破 1 萬 2,000 點,接著一路崩盤跌落萬點以上,家母投資失利仍面不改色,時值 13 歲的我,毫無覺察家中財務危機,仍規規矩矩完成國中學業,考上北一女中,而 84 年高中畢業後,同一天收取大學聯考及警官學校榜單,為減輕家累,唯一的志願就是警大消防系。 依稀記得在 21 歲那年,家道中落,全家分崩離析各行各路,所幸還有警大得以遮風避雨;翌年,22 歲,警大第 1 名畢業,以第 1 志願分發臺北市,工作 3 年後,順利考取警大消防科學研究所,於民國 91 年再回母校充電,27 歲研究所畢業,同時完成終生大事,育有一子一女,回首向來,從有到無,由無再有,人生終於接近圓滿。 自 92 年警專畢業分發臺北市服務至今,歷經 98 年莫拉克颱風、96 年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永公路重大車禍等災害之洗鍊,為消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期許自已可以成為救災救護及宣導都全能的消防員。 在學校時,我發揮了個人對於社會服務之熱忱,學習各項救災救護專業技能,並於課堂之中向授課老師發問,以期達成自我目標。民國92年畢業於台灣警察專科學校 20 期消防安全科,成為社會新鮮人,就職後分隊學長教導我各項分隊勤業務,包括靜態之值班、水源查察、安全查察、防火宣導及各項業務報表;動態:器材操作及保養須知、故障排除、水箱車放水操作、雲梯車操作等,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且當分隊人員對其不熟稔,大夥都會相互討論研究,或向小隊長及教官請教,直至完全理解。訓練時,分隊長及小隊長安排情境狀況,交由分隊同仁討論,是以如何正確、快速且有效率地完成所交付之任務,大伙各司其職、同心協力發揮團體作戰精神,快速完成情境;課後分隊長及小隊長就其缺失作檢討改進,提醒人員於勤務當中避免重複發生缺失。對於各項勤務,隔日勤前教育定會提出檢討,且就較為特殊之案件,如:OHCA、自殺、CO 中毒、重大車禍、火警等一併於勤前教育檢討改進,作為案例教育,加深人員印象。而不服輸的個性,讓我在工作上比別人多一份拼勁。 消防工作當中經歷較為重大災害有民國 96 年 6 月 24 日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永公路重大車禍,現場為一輛大型遊覽車疑似車禍跌落深 100 米之山谷,待救人數不明,情況危急。配合其他人員架設繩索,攜帶破壞器材至事故現場清除環境後,搜索有無受困民眾,並架設照明站支援現場照明,執行搶救工作,將所有受困民眾救出,因為現場有大量民眾死傷,為了救人,自己也顧不得身體及雙手沾滿了血漬,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場救災。95 年參加臺北市消防局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開始接觸到如何於一個緊急危難的急救現場,於第一時間穩定傷病患之生命徵象,以確保民眾能免於緊急危難,並開始熱衷於緊急救護之工作。且於 96 年參加本局緊急救護技術操作評比,模擬情境演練創傷組第 2 名,99 年開始承辦分隊救護業務。自己懷有救人之堅定信念之救護技術員,也開始對於自已之工作方向更加堅定。 救人的事業,對我來講是永遠都不嫌多,98 年至 100 年期間執行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之病人急救,成功將 3 名到院前心肺功能已停止之病人急救後,恢復呼吸心跳、順利康復出院,這部分還仍是我繼續努力的目標,故平時也致力於宣導民眾 CPR 及 AED,為的就是讓更多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之病人,能有更多機會存活。 「救人」對我來說,就是用盡一切的方法、付出最大的力量、給予對象最大的幫助,無論對方的性別、年齡、身份、地位為何,我仍堅持一視同仁的救人態度,認真的對待我所救的對象,將每一趟勤務,都視為最重要、並且能夠成功解決民眾問題,達成任務。我的心中對於救人有堅定的信念,這信念驅使我付出無比的熱忱,並毫無保留的投入消防工作。尤其在執行緊急危難的勤務上,更必須具備熱忱的心、專業的技術及謙遜的態度來服務民眾,面對每件勤務必須冷靜並沉著的處裡,遇到標準流程以外的事件,要能夠有緊急應變的能力,才能給予民眾最優質、最安心的服務,以上便是我對消防工作的認知。 轉眼間,在圓山分隊服務已 10 年,歷經許多災害搶救、緊急救護、颱風及其他災害,更加體認消防工作是我認真經營的永續工作。感謝這些年來指導過我的長官及教官,我會秉持著「熱忱服務」之精神,專注於任何有關消防的事物,希望能時常保持這樣的信念,在消防工作上用心專注,持續的學習成長。
受獎人員與簡介
股長簡鈺純
隊員洪書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