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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使用鋰電池 維護安全不嫌遲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第一救災救護大隊

發稿時間:113年3月22日

聯 絡 人:葉俊興 大隊長

聯絡電話:27297668轉7100


妥善使用鋰電池   維護安全不嫌遲

 

鋰電池因體積小、攜帶方便、蓄電量高、可快速充放電重複使用,應用範圍也越來越加廣泛,但因電池內部電解質屬易燃物,有較高的危險性,使用上應特別留意其安全性,經統計本市近6年(107年至112年)共發生134件鋰電池火災,以建築物火災最多,計有81件(占60.4%),其次為電動車輛火災計有34件(占25.4%),有鑑於此,消防局呼籲民眾使用鋰電池產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確保安全:

  1. 購買具有檢驗合格標章之鋰電池產品。
  2. 使用前要詳閱產品說明書,並依照指示安全使用。
  3. 避免過度充放電,並使用有過充過放保護裝置之充電器。
  4. 充電時間勿過長且電流不可過高,長時間不用時應將電池充至70-80%,且充電時請勿在周圍放置可燃物。
  5. 充電過程發現鋰電池有發熱或外殼膨脹情形時,應立即拔除插頭停止充電。
  6. 勿對產品施加強烈衝擊或壓力,亦勿在極高或極低溫度下充電,以避免短路。


消防局提醒您,正確的防災觀念及良好的用電習慣,將可大大降低發生災害的風險,維護安全的居住環境!更多的防災相關訊息,請參閱「臺北防災_立即go」:https://www.eoc.gov.taipei/DisasterManual/mo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