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中秋期間商民餽贈、邀宴行為較為頻繁, 舉凡與本局有職務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所為之餽贈與邀宴, 原則上應予以拒絕或退還並落實登錄程序; 退還有困難時,應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 知會政風室辦理登錄及處置, 以維護己身權益及本局廉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