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依消防法第9條規定,管理權人應委託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將檢修結果依限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本局則於受理檢修申報書後,擇期派員至現場複查,居住之社區大廈(樓)之管理權人應委託消防專業技術人員檢修後,主動向本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