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申請保險理賠,需要報案救護證明,該如何申請?
一、凡7年內之緊急送醫救護服務案件,皆可申請。 二、申請人得為當事人(傷病患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委託代理人(填具委託書),檢齊證件後向消防局申請提供。 三、申請方式 四、申請書可於消防局網站(https://www.119.gov.taipei/)之首頁>下載專區>一般申辦案件中,點選「救護證明」下載填寫,如委託他人辦理,請下載填寫委託書。 五、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電話(02-27297668轉分機6428)洽詢。
一、凡7年內之緊急送醫救護服務案件,皆可申請。 二、申請人得為當事人(傷病患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委託代理人(填具委託書),檢齊證件後向消防局申請提供。 三、申請方式 四、申請書可於消防局網站(https://www.119.gov.taipei/)之首頁>下載專區>一般申辦案件中,點選「救護證明」下載填寫,如委託他人辦理,請下載填寫委託書。 五、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電話(02-27297668轉分機642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