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規定。二、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三、有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意參與救護及相關工作者。四、具初級以上之救護技術員證照且在有效期限內。五、無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已清除者不在此限。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亦不在此限。
五、無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已清除者不在此限。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亦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