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各單位介紹

綜合企劃科 

政策研擬及推動、綜合企劃、事務、財產管理、廳舍營繕、後勤及採購等事項。


減災規劃科

災害防救措施及計畫法規命令之擬訂、防災制度及減災策略之規劃、防災教育與宣導及防災科學教育館業務之規劃與管理等事項。


整備應變科

災害防救訓練及演習之規劃與執行、救災資源整備管理之規劃與執行、應變中心運作及緊急應變體系之建立與執行等事項。 


資通作業科

防救災資通訊系統建置、應變中心維運管理、災害防救業務會報、災害防救業務協調、整合與管考及資訊業務處理等事項。


火災預防科

防火管理、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檢查之策劃、執行、研究、諮詢、督導與考核;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消防安全管理,違規行政裁罰及處理事項。


災害搶救科

災害搶救業務之規劃、督導、管理、考核及民力運用等事項。


火災調查科

火災原因之調查、鑑識、火災資料統計、分析及火災調查資料、火災證明之核發等事項。


緊急救護科

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規劃、督導、管理、考核、訓練及救護宣導、衛生醫療單位協調等事項。


督察室

消防人員勤務之規劃督導與管理考核、消防人員執行勤務傷病之急難救助、慰問及其他有關勤務作為之督察等事項。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之管理與法制、公關、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訓練中心

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消防學術倡導及研究發展等事項。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一一九報案受理、指揮調度、協調聯繫、各項救災救護與服務成果統計及資訊業務處理、通訊裝備與器材之保養、維修及管理等事項。


會計室

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政風事項。


第一救災救護大隊

救災、救護、消防安全檢查及為民服務事項。


第二救災救護大隊

救災、救護、消防安全檢查及為民服務事項。


第三救災救護大隊

救災、救護、消防安全檢查及為民服務事項。


第四救災救護大隊

救災、救護、消防安全檢查及為民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