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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原因調查的目的在於了解火災發生的原因,進而提供消防行政及火災預防政策之參考依據。調查的工作包含現場實地勘查、關係人訪談及實驗鑑定等,利用科學方法及先進的設備儀器,層層抽絲剝繭,綜合研判找出火災發生的真相。
四大目標
(一) 調查深度化:對於火災案件的調查將不單限於找出起火原因而已,而是針對火災發生之人、事、時、地、物建立更詳細的火災資料。
(二) 鑑定科學化:利用科學儀器及科學方法,分析鑑定火災現場證物,提供調查更有公信力之佐證。
(三) 資料數位化:建置火災案件詳細資料,利用本局「火災原因分析管理系統」統計分析火災資料,提供有效資訊供消防行政參考。
(四) 申辦便民化:簡便火災證明申請程序,迅速核發火災證明。

鑑定科學化現場實地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