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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救護車及裝備器材

一、說明:

本局目前(113年)救護車配置數量上限為90輛(加護型救護車:4輛、一般型救護車:86輛),自民國81年至112年,合計接受捐贈救護車339輛及各項裝備器材,價值逾9億8,221萬元,當市府經費年年緊縮之際,幸賴各方熱心的回饋,「金鳳凰專責救護隊」才能有今日之成長與格局。本局為求統一管理並有效節省油耗及公帑之支出,將陸續汰換本局救護車為柴油燃料車種(如福斯T6.1等),並積極規劃使用電動或其他新興能源之救護車,以維持救護車之常新性,提供高度安全性、舒適性及符合環境友善政策。
 

二、本局目前多數緊急救護裝備器材均有賴愛心團體或民眾所捐贈,各式需捐贈品項眾多,如您有意捐輸您的大愛,請洽詢本局緊急救護科,聯絡方式如下:

(一)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3樓)

(二)聯絡電話:(02)2729-7668轉6415 黃先生

(三)傳真:(02)2345-6386

 

三、接受捐贈之處理方式及捐贈流程:

(一)捐贈者將捐贈函(正本乙份)及購車或購置器(耗)材合約書(影本乙份)寄(送)本局緊急救護科。

(二)本局:

1.將上述文件簽呈市政府同意捐贈。

2.向本府衛生局申請同意設置(捐贈器耗材無此流程)。

3.辦理車輛改裝事宜(捐贈器耗材無此流程)。

4.辦理車輛免稅事宜(捐贈器耗材無此流程)。

5.申請車輛檢驗、領牌事宜(捐贈器耗材無此流程)。

6.辦理點收入庫、開立收據予捐贈單位,及其他捐贈事宜。

7.定期於本局網站公告受贈明細供社會大眾參考。

(以上流程因近期廠商產能不足,約需費時約8~10個月,視實際狀況而定)

(三)為避免外界質疑本局業務執行、公開招標或其他業務推動相關事宜之公平公正性,故婉拒下列單位捐贈,敬請諒察:

1.與本局有業務監督關係或契約關係,業務監督關係係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受其監督管理之事業單位間之業務監督關係,例如金管會對銀行有業務監督關係,本府教育局對補習班有業務監督關係。

2.與本局有經公開招標或評選程序簽訂之契約關係。



救護車側邊 示意圖
救護車正面 示意圖

救護車後面 示意圖
感謝各位大德善心捐助本局救護車,亦歡迎捐贈各項救護裝備器(耗)材或教育訓練經費,您的愛心捐輸透過本局各項救護服務品質的提升將幫助到更多需要幫助的市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