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為落實液化石油氣之管理,確保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對於有關液化石油氣(俗稱瓦斯桶)管理如下:管理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所違規灌裝逾期鋼瓶及儲存販賣場所之違規儲存液化石油氣鋼瓶、逾期鋼瓶及偽造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卡情形進行查處。
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卡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4條第1項規定「液化石油氣容器,應經中央主管機關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合格,並附加合格標示後始可使用」。內政部於民國94年3月1日正式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接辦此認可業務,並委由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辦理相關檢驗業務。
逾期鋼瓶檢驗規定
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分銷商(俗稱瓦斯行)應該在鋼瓶檢驗合格有效期限屆滿以前,把鋼瓶送到驗瓶廠,依規定實施定期檢驗。未經檢驗合格之逾期鋼瓶,容易造成瓦斯外洩而發生災害,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性與民生息息相關,「拒收逾期瓦斯容器、捍衛家園生活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時能注意自己的權益,小小一個留心動作,大大確保全家成員安全!
樣式圖片
對於瓦斯行送來之容器,應注意容器護圈上是否清晰貼示檢驗卡,並注意檢驗卡左上角「下次檢驗期限」,若該檢驗期限日期已過期或無檢驗卡,即為不合格瓦斯桶,應立即拒絕使用、退換或撥打檢舉專線119。
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情形
目前本市共有3家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分布於士林區、大安區及南港區,負責將瓦斯行送來之空鋼瓶進行灌裝作業,分裝場須定期接受本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檢查情形如下表。
分裝場名稱 | 地點 | 符合 規定 | 不符合 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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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聯合煤氣分裝場股份有限公司 | 士林區延平北路七段二一五號 | v | |
台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六三六巷一六七號 | v | |
六韜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南港區研究院路三段一六一巷三號 | v |
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宣導(連結下載專區)
近來許多消費者向政府反應,於購買液化石油氣(俗稱桶裝瓦斯)時,瓦斯行要求消費者一併購買瓦斯桶時,或於更換瓦斯桶時,瓦斯行要求另外加收檢驗費,為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內政部會銜經濟部公告「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藉此規範買賣雙方權益,進而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確保瓦斯桶使用安全。
臺北市桶裝瓦斯保證金(押瓶費)費率參考如下:
第一類: 4KG 、 10KG 上限價 1,300 元。
第二類:16 KG 、20 KG 上限價 1,800 元。
臺北市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且員工在30人以上之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
依據「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將本市火災及爆炸災害之潛勢資料(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部分)整理如附件「臺北市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且員工在30人以上之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有關「消防防護計畫」部分,請依「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提出申請。